关于办理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的通知

各位老师:

您好!

今年的投保工作和去年一样,共分为两个部分。

一、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家庭以小家庭或核心家庭为单位:即由一对夫妻及其子女所组成的家庭。请需要参保的老师填写《附件2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清单》(每个家庭母亲信息放在第一行填写),将电子版和投保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于5月15日(含)前发送至yuecc@pku.edu.cn(电子版请勿改动格式,勿删行,勿合并或取消合并等)。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关于代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告知书》、《附件3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宣传页》。

投保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非计生家庭不能投保;计划生育政策内的二孩、三孩家庭可投保,但计划生育政策外的多孩家庭不能投保),其夫妇及子女均身体健康,且年龄在70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参保。详细请参见《附件5:关于计划生育家庭概念界定》。

投保所需材料:《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单(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费:每年每个家庭30元/份,每个计划生育家庭最多同时可以购买2份保险。可微信转账。

保险金额:36000元/份,其中:每个计划生育家庭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每个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人均分摊此保险金额);每个计划生育家庭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每一个计划生育家庭共享此保险金额,不平均分摊)。每次事故扣除100元免赔,按80%赔付。

生效期: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详细内容请参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宣传页》(附件3-1/ 3-2/3-3/3-4,参保人员请务必每人发放一份纸质版版或电子版)。

理赔申请资料及相关表单详见附件4-1/4-2。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申请人应在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申请理赔。进行理赔时,可请索赔的老师按相关要求准备好资料,与保险公司初步沟通确认并联系好取件时间后,将所有资料放置在计生办、由计生办代转保险公司;也可通过联系保险公司自行理赔。

二、计生家庭成员个人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险

共三类:女性特定疾病保险、男性特定疾病保险及子女重大疾病保险。参保表格见《附件5:女性+子女+男性投保清单》(表格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份数、联系电话等信息为必填项)。

 

以上险种可咨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联系人王伟获得专业解答,联系电话:13810865123。

发送投保材料截止日期: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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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