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人文学部09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的通知
2017-03-10
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人文学部09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的通知
人文学部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加强对人文学部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根据《延长期博士生资助补充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人文学部博士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资助额度及年限
资助对象为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具有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完成注册且正处于延长期第一学年的人文学部博士生。
资助额度为2500元/学期,资助年限不超过一年。处于延长期第二学年及以上的学生不得申请。
注:上学期已提交资助申请表,且申请时间为2016-2017学年度一年的学生,无需再次提交;博士生延期期间学费须自行缴纳。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博士生填写附件《博士研究生延长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人文学部)》,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各单位请于2017年3月14日(周二)前集中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5层522室),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后,确认其获资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