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为鼓励台湾、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于2010年起设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并在我校试行。为了保证奖学金评定的质量,本次评奖将采取院系初审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终审的方式进行,现将评定办法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2)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奖励金额

2014年度,校本部宝钢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如下:

博士研究生:10000/

硕士研究生:10000/

    生:  10000/

 

3、申请办法

1)院系初审推荐

申请学生须填写附件中《宝钢教育基金会台湾、港澳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版),2014925日上午之前提交到外文楼112学生工作办公室。

2)评审工作委员会终审评定

学校将组织评审工作委员会对获奖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面试复审,并综合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评定,产生获奖推荐名单,并在港澳台办公室主页公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其他规定

学校推荐名单将提交宝钢教育基金会终审,审核通过后,港澳台办公室将通知学生所在院(系、所、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学生本人。最终获奖的学生不得兼得其他校级奖学金、包括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入学奖学金除外,如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香港免试生李兆基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表.doc